• 年满3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经济能力
  •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需相差40周岁以上
  • 有配偶者需夫妻共同收养
  • 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除外)
  • 需通过民政部门登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