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未经一方同意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1. 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2.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即使未经另一方同意,也视为共同债务。
  3. 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若债务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大额投资借款),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通常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处理具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