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结合以下条件判断:

  • 共同意思表示:若债务基于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则认定为共同债务;
  •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负债用于子女教育、医疗等家庭开支,通常视为共同债务;
  • 债权人举证: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单方举债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一般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具体认定需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