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结合以下情形判断:

  • 共同意思表示:若债务基于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属于共同债务
  •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分居期间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支出产生的债务
  • 债权人举证:若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可认定为共同债务

单独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负债,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举证除外。建议保留分居协议、消费凭证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