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欠债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若债务人失踪,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 公告送达:法院受理后可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 财产保全: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查封债务人名下财产;
  3. 宣告失踪:债务人下落不明满2年,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由其财产代管人偿还债务。

注意事项:诉讼时效可能因起诉、催讨等行为中断,需保留微信记录、书面催收证明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