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龄要求:收养人需年满30周岁,且与被收养人年龄差应≥18周岁
  • 经济能力:有稳定收入及住房,能保障孩子基本生活和教育
  • 健康条件: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提供三甲医院体检证明
  • 婚姻状况:单身收养需年满35周岁,夫妻收养需结婚满5年
  • 无犯罪记录: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 收养意愿:通过民政部门评估,确认具备抚养教育能力
  • 特殊限制:原则上已有子女者不可再收养(孤儿/残疾儿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