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殊情形:

  • 约定分期履行的债务,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自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
  • 超过20年未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