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责任保证形成的债权可以申报。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 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偿,也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2. 一般责任保证:需先向主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方可向保证人主张

申报时需提交:保证合同、主债权凭证、履行保证责任证明等材料。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