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但若借款人逾期还款,债权人可主张逾期利息:

  1. 逾期利息标准: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2. 起算时间: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从催告后合理期限届满次日起算。
  3.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按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操作建议:可通过书面催告、律师函等方式固定还款期限,必要时提起诉讼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