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如果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的除外。

例外情形:

  • 借款人逾期还款时,出借人可主张逾期利息(参照LPR计算)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若利息约定不明,视为无息
  •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时可参照银行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