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

  • 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贷
  • 约定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的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

  •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一年期LPR四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可请求返还已支付的超额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