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龄条件:收养人需年满30周岁,与儿童年龄差应≥30岁(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可放宽)
  • 能力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经济/健康/品德能力
  • 婚姻状况:单身收养异性儿童需年龄差≥40岁,夫妻收养需共同同意
  • 特殊限制:无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不受限)
  • 法律禁止:存在虐待/遗弃儿童记录或刑事犯罪记录者不得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