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对高利贷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出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已支付超额利息的,可要求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
1. 职业放高利贷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2. 暴力催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3. 2020年8月后,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LPR四倍(目前约1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