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债过程中遇到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 提起撤销权诉讼:根据《民法典》第538-542条,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需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 申请财产保全:起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冻结债务人名下财产,需提供担保。
- 追究拒执罪责任:若判决生效后仍转移财产,可依据《刑法》第313条向公安机关控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收集转移证据:包括银行流水、房产过户记录、关联交易合同等,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令。
诉讼关键点:
- 需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行为导致偿债能力降低
- 注意1年撤销权除斥期间
- 可同时列受让人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