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
  • 一方签字但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虽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 婚前一方所负债务,但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注意:虚构债务或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