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普通债务诉讼时效为3年。法院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案件处理如下:

  1. 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确认时效已过的,会判决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
  2. 债务人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得主动适用时效规定,仍可能判决债务人履行债务
  3. 时效中断情形:若债权人能证明存在催收、部分还款等中断事由,时效重新计算

特殊情形处理:

  • 法院可酌情组织调解,但不得强制债务人履行
  • 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以时效届满为由要求返还
  • 涉及刑事犯罪的债务不受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