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分居期间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结合以下情形判断:

  1. 共同意思表示:若债务基于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属于共同债务;
  2.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分居期间一方为子女教育、医疗等家庭必要开支所负债务,通常认定为共同债务;
  3. 超出日常需要的债务:若债权人无法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一般由举债方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