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修订的债权债务转让重组规定,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 转让通知形式扩展:允许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字化方式送达转让通知,需保留有效送达凭证。
- 担保物权同步转移:第547条明确主债权转让时,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担保物权的法定转移。
- 重组协议要件:新增债务重组协议需包含风险提示条款,特别标注利率调整、还款期限变更等核心条款。
- 公告程序简化: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公告期由60日缩短至45日。
- 争议解决机制:引入强制调解前置程序,标的超过500万元的转让纠纷需先经商事调解组织调解。
注:新规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涉及跨境转让的还需遵守外汇管理局第3号令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