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通知必须由债权人亲自发出,受让人持有效债权凭证通知亦可产生效力。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主要法律后果包括:
- 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 受让人无权直接要求债务人履行
- 债务人可主张转让对其不发生效力
实务中建议采用书面通知(如EMS邮寄)并保留送达证据,口头通知需有录音等佐证。涉及金融不良债权批量转让的,可通过公告方式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通知必须由债权人亲自发出,受让人持有效债权凭证通知亦可产生效力。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主要法律后果包括:
实务中建议采用书面通知(如EMS邮寄)并保留送达证据,口头通知需有录音等佐证。涉及金融不良债权批量转让的,可通过公告方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