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能够证明已履行通知义务的形式。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法律后果:

  • 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 受让人无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 转让行为仅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效

例外情形:当债权转让登记在依法设立的登记机构时(如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可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