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执行异议需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进行,主要步骤如下:
- 提交异议申请: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写明异议请求、事实和理由。
- 提供证据材料:附上身份证明、执行依据复印件及相关证据(如财产权属证明等)。
- 法院审查:法院应在15日内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
- 救济途径:对裁定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针对行为异议)或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针对标的异议)。
注意:需在执行行为终结前提出,不同类型异议适用不同法律条款。
提起执行异议需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进行,主要步骤如下:
注意:需在执行行为终结前提出,不同类型异议适用不同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