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申请执行流程如下:

  1. 生效裁判确认:确保行政判决/裁定已生效(超过上诉期或二审终审)
  2. 准备材料
    • 执行申请书(载明当事人信息、执行依据、请求事项)
    • 生效裁判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 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作出裁判的法院开具)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 提交申请:向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
  4. 法院受理:法院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5. 执行措施: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执行期限6个月)

注意事项:申请执行期限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