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中,执行本金通常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确定的、当事人应当缴纳而未缴纳的罚款或款项本金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执行本金不包括滞纳金、加处罚款等附加费用,仅指原始处罚决定确定的金额。
执行本金的计算依据为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若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将按决定书载明的本金金额执行。特殊情况下,若处罚决定被部分撤销或变更,则按最终生效法律文书调整后的金额确定执行本金。
在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中,执行本金通常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确定的、当事人应当缴纳而未缴纳的罚款或款项本金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执行本金不包括滞纳金、加处罚款等附加费用,仅指原始处罚决定确定的金额。
执行本金的计算依据为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若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将按决定书载明的本金金额执行。特殊情况下,若处罚决定被部分撤销或变更,则按最终生效法律文书调整后的金额确定执行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