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刑的执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具体执行期限由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定,通常不超过三个月。

对于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缴纳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对于有能力而拒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分期缴纳的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