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 作品
-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 商标
- 地理标志
- 商业秘密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植物新品种
- 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认定需满足:具有独创性/显著性、可被客观感知、符合法律规定,并通过登记、公告等法定程序取得权利证书(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认定需满足:具有独创性/显著性、可被客观感知、符合法律规定,并通过登记、公告等法定程序取得权利证书(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