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的流程如下:

  1. 提出申请:当事人或法院依职权提出司法鉴定申请。
  2. 审查决定:法院对鉴定必要性、范围及机构资质进行审查。
  3. 选定机构:双方协商或法院指定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
  4. 委托手续:法院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并移交材料。
  5. 实施鉴定:鉴定机构按规范开展检验、分析并出具报告。
  6. 质证采信:法庭组织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最终决定是否采信。

特殊情况下(如补充鉴定),流程可能重复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