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限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自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申请不受此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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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4-27 10: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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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限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自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申请不受此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