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即用人单位需提供证据证明伤害不属于工伤,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 劳动者举证:需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伤害事实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 用人单位举证:需举证证明不属于工伤或符合法定免责情形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职权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