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规定,劳动仲裁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1. 一般原则: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
  2. 特殊情形
    •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等决定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等由用人单位保管的材料,用人单位应提供
  3. 举证期限:通常应在仲裁庭指定期限内完成举证
  4. 举证不能后果: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无法举证时,可能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