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 一般原则: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劳动者需提供基础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 特殊情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常见举证内容
    • 劳动者需举证: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基本证据
    • 用人单位需举证: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纳记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等
  • 举证不能后果: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无法提供证据的,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