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一定意味着被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多种情形,包括:

  •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包括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需支付经济补偿)等
  • 经济性裁员:企业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

只有最后一种情况属于裁员范畴。其他解除情形可能是员工主动离职、合同到期不续签或双方协商解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