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主要包括以下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订)第12条明确列举受案范围,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进一步细化受案情形;
  • 《行政复议法》中可复议的行政行为通常也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单行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明确规定可诉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