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撤诉申请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或裁定前提出
  2. 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
  3. 撤诉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4. 需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