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主要采用"清楚而有说服力"的标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被告举证原则:行政机关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 证明程度:需达到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 证据要求:证据必须合法、真实、相关
  • 特殊情形:涉及国家利益或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适用更高证明标准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但最终举证责任仍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