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调解结果不服的,原则上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行政调解属于自愿协商行为,不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但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1. 行政机关假借调解名义作出具有强制力的行政决定
  2. 调解协议内容涉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

若存在上述情形,当事人可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