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 赔偿义务机关:即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组织,需承担赔偿责任。
  • 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申请赔偿。

特殊情况下,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时,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或撤销机关的上一级机关作为赔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