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区别如下:

  • 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通常是上级机关)处理;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
  • 法律性质不同:行政复议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行政诉讼是司法审查。
  • 程序差异:行政复议程序相对简单,期限较短(通常60日内);行政诉讼程序更严格,审理期限更长(一般6个月内)。
  • 审查范围不同:行政复议可审查合理性和合法性;行政诉讼一般只审查合法性。
  • 结果效力不同:行政复议决定可被诉讼推翻;法院判决具有最终效力。

提示:行政复议通常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但对某些案件可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