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时效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 一般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2. 复议后的起诉期限: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3. 最长保护期限: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超过5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 特殊情况: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知道行政行为内容后1年。

注: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将部分行政处罚的诉讼时效延长至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