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的基本流程包括:

  1. 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2. 复议机关受理审查
  3. 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以一次为限,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