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区别如下:

  • 性质不同:行政复议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审查行为。
  • 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上级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受理。
  • 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期限一般为60日;行政诉讼适用司法程序,期限为6个月。
  • 审查范围不同:行政复议可审查合理性和合法性;行政诉讼主要审查合法性。
  • 结果效力不同:行政复议决定可被诉讼推翻;行政诉讼判决具有终局性。

行政复议通常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但对部分案件可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