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

  1. 申请: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3日内可书面申请听证。
  2. 受理: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 通知:听证7日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通知书》,载明时间、地点、主持人等信息。
  4. 举行:听证会公开进行(涉密除外),按以下流程:
    • 执法人员提出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
    • 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 双方辩论
    • 最后陈述
  5. 决定: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作出最终处罚决定。

注:当事人可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有权申请主持人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