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行政诉讼时效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维护法律秩序稳定性 - 时效制度防止行政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
  2. 提高行政效率 - 促使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处理的时效性。
  3. 保障当事人权益 - 避免因时间推移导致证据灭失,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4. 平衡公私利益 - 既保护公民诉权,又防止滥诉对公共资源造成浪费。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一般起诉时效为6个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