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主要区别如下:

  1. 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行政诉讼是司法审查程序。
  2. 受理机关:行政复议由上级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受理。
  3. 审查范围:行政复议可审查合理性和合法性,行政诉讼一般仅审查合法性。
  4. 程序复杂度:行政复议程序较简单快捷,行政诉讼程序更严格规范。
  5. 法律效力:行政复议决定可被诉讼推翻,行政诉讼判决具有终局性。

行政复议对行政诉讼的影响:

  • 多数情况下,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 行政复议结果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证据材料
  • 行政复议期间不计入行政诉讼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