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追加诉讼请求的常见方式包括:

  1. 书面申请追加: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新增的诉讼请求及理由。
  2. 庭审中口头提出:经法庭许可,可在庭审时口头提出追加请求并记录在案。
  3. 变更原诉讼请求:通过补充或替换原有请求内容实现追加。
  4. 合并审理申请:关联案件可申请合并审理以纳入新请求。

需注意追加请求应符合法定时限(通常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且不得超出原诉讼范围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