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超过60日),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特殊情形: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终局裁决行为)。行政复议并非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复议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超过60日),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特殊情形: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终局裁决行为)。行政复议并非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复议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