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特殊时效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5年时效(不动产案件):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最长保护期: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的情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注意:特殊时效规定优先于普通6个月的一般时效规则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特殊时效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注意:特殊时效规定优先于普通6个月的一般时效规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