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的主要依据:

  • 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上级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受理
  • 审查范围不同:行政复议可审查合理性问题,行政诉讼一般只审查合法性
  • 程序差异:行政复议程序较简便,行政诉讼程序更正式严格
  • 救济顺序:通常需先申请行政复议,对结果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 处理结果:行政复议可变更原决定,行政诉讼一般只能撤销或责令重作

选择建议:

  1. 对专业性较强的行政决定,可优先考虑行政复议
  2. 涉及重大权益或程序违法时,可直接选择行政诉讼
  3. 注意法定时限(行政复议60日内,行政诉讼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