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被告恒定性: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诉讼目的特殊性:旨在解决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 举证责任倒置:通常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 审查内容限定性:法院主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般不涉及合理性(行政处罚显失公正除外)。
  • 不适用调解原则:除行政赔偿、补偿及自由裁量权案件外,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