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特点主要包括:

  • 被告恒定: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法院主要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 举证责任倒置:通常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 不适用调解:行政诉讼一般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等案件除外。
  • 保护公民权益: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司法最终裁决: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最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