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不可抗力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典第180条)
- 受害人故意 -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民法典第1174条)
- 第三人过错 - 损害是因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民法典第1175条)
- 正当防卫 - 不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民法典第181条)
- 紧急避险 - 为保护较大合法权益采取的避险措施(民法典第182条)
- 自甘风险 -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民法典第1176条)
- 执行职务行为 - 依法执行公务造成损害的情形